【本报讯】印尼宪法法院禁止再次修改2024年全国地方首长选举的时间安排。宪法法院强调,地方首长选举必须按照地方选举法规定的2024年11月举行。
宪法法院表示,修改上述时间安排可能会干扰和危及地方首长选举的合宪性。宪法法院法官丹尼尔·尤斯米称,地方首长选举必须按照上述时间安排一贯地进行,以避免与尚未完成的2024年大选的关键阶段发生重叠。
此外,宪法法院还要求2024年大选当选的议员如果要参选地方首长就必须辞职。法院命令大选委员会(KPU)将此作为2024年地方首长选举的候选人资格条件。
三号副总统候选人马福德,也是前政法安统筹部长,他赞赏了宪法法院关于地方首长选举仍然在11月27日举行的判决。他认为,这一判决阻止了现任总统佐科威干预地方首长选举的企图。
此外,马福德也对这个他认为非常正确的判决感到惊讶。
政府此前提议将地方选举的时间安排从原定的2024年11月提前到9月。为了适应这一提议,已经有关于修订2015年第1号法律关于省长、县长和市长选举的议案。(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