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政党应成为公共法律实体 使其管理更透明和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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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清贪污委员会(KPK,肃贪会)声明,“印度尼西亚的政党仍然是腐败案件中心”的说法并不令人惊讶,更不会过分。事实和数据确实显示许多政党的干部涉及腐败案件,无论是在立法机构还是在行政机构。
肃贪会监督委员会成员沙姆苏丁·哈里斯(Syamsuddin Haris)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大约有282名政党干部或成员卷入腐败案件,包括从地方政府到中央政府担任公共职务的政党干部。其中有163名县市长以及35名省级地方领导已被肃贪会逮捕。此外,还有39名部长级官员、5名政党主席和3名国家高级机构负责人。
“对不起,我需要说明,到目前为止,政党一直是印尼腐败的中心,”沙姆苏丁在由国家研究和创新局(BRIN)举办的政党制度指数(IPPP)启动和讨论会上说。
我们对这些数据并不感到惊讶。而更令人担忧的是,那些干部腐败的政党无须承担其后果和责任。尽管当局怀疑有腐败资金流入政党的金库,但却没有对政党采取任何法律或政治上的制裁,一切都平安无事。
前一段时间,印尼现任总统普拉博沃(Prabowo Subianto)在新加坡对商界和学术界发表演讲时表示,印尼的腐败程度已处于第四级。看到数百名高级官员、地区领导人、政客和法官被肃贪会逮捕入狱,令人悲愤填膺。腐败已经渗透到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门的官僚体系的骨髓里。
与此同时,金融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PPATK)最近警告称,有来自非法采矿和赌博的资金流入政客和政党的账户。其金额高达数兆盾。然而,这些信息最终被遗忘,当局没有任何后续行动,更不用说着手调查了。
如今一切都被置于脑后。而公众希望那些被证实接受腐败资金的政党能够被起诉、制裁,甚至被冻结或解散。
问题在于,政党的冻结权仅在宪法法院(MK)手中。根据《2008年第2号法》和《2011年第2号法》的规定,如果政党的活动违反宪法和法律或危及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完整和安全,宪法法院可以解散政党。如果仅依据这些规定,很难冻结或解散涉及腐败的政党。
我们需要更严格的规定作为基础,对那些被证实腐败的政党采取严厉措施,冻结或甚至解散它们。然而,由于没有明确而坚定的法律依据,他们安全无忧。政党似乎仍然是国家政治体系中无法被摧毁的支柱。
几年前,肃贪会就尝试实施政党廉洁制度,作为履行政党主要职能的廉洁措施之一。但是现在我们没有听到任何关于其有效性或其评价结果的消息。可以肯定的是,仍有不少政党人物深陷腐败案件。
引人关注的是,肃贪会监督委员会成员沙姆苏丁·哈里斯提出的建议,即政党应成为公共法律实体,使其管理更透明和负责任。沙姆苏丁说:“我们的政党仍然被视为私人法律实体。其实应当成为公共法人实体”。
这种被视为私人主体的政党的出现,使其在透明度方面难以突破。这就是大多数腐败嫌疑人来自政党的原因。
不过,这个想法仍需要进一步澄清。如果希望政党成为公共法律主体,并且需要能够监控其运营活动,包括财务,那将有相当大的后果,包括如何为他们的活动提供资金。显然,如果国家资金进入政党的账户,他们将被要求达到规定的审计标准。由此可以判断是否有非法资金的流入。
现在政府已经更换。普拉博沃·苏比安托总统在反腐败方面的高度承诺,让人看到了一丝希望。
如果总统敢于颁布一项关于根除腐败的替代法令的政府条例(Perppu),那就太好了。条例中有许多事情需要规范,包括没收因腐败而产生的资产,以及对被证实涉及腐败的政党的处理规则。颁布替代法令的政府条例的原因是很紧急的。如果总统想要在这个国家的反腐败斗争中被铭记为树立里程碑的标志性人物,就没有理由对颁布替代法令的政府条例犹豫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