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二(2月4日),印尼国会正式确认2003年第19号国企法(BUMN)的第三修正案草案成为法律。其中一个备受关注的重点内容是成立国家投资管理机构(Danantara)。
印尼国企部长艾立克·托希尔指出,国家投资管理机构将负责国企的运营管理,并优化股息管理,以协助政府实现8%的经济增长目标。第三修正案还明确了国企资产的管理原则,要求遵循良好的公司治理原则,确保管理透明且符合法律法规。
以下是国企法案中的主要内容:
01.调整国企的定义,以确保国企能够以最佳状态执行任务。
02.成立国家投资管理机构,旨在优化国企的治理,使其能够更有效地履行职能,支持国家经济增长。
03.分离监管职能与运营职能,以提高国企管理的专业性和透明度。
04.制定经营判断规则,为国企实施企业行动提供支持,以提升其绩效。
05.明确国企资产管理原则,要求遵循良好的公司治理原则,确保管理透明且符合法律法规。
06.人力资源的规定,国企需为残疾人和当地民众提供就业机会。此外,女性员工有机会担任董事、监事会成员或其他重要职位。
07.详细规定国企子公司的成立,包括设立条件和机制,以确保子公司为国企和国家做出最大贡献。
08.制定国企私有化的基本规则,包括可私有化的国企标准及其机制,以确保私有化有利于国企绩效、社会和国家的利益。
09.内部监督单位、审计委员会及其他委员会的规定。
10.规定国企有义务开展对中小微企业和合作社的培训、赋能与合作,并优先考虑国企所在地区的社区,作为国企社会责任的一部分。
将国家投资管理机构相关内容纳入国企法案,为这一新机构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机构被认为将成为印尼国企超级控股公司的雏形。其成立旨在实现普拉博沃的愿景,即对国企资产进行自主管理和整合。尽管普拉博沃已在去年任命该机构负责人,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依据未能正式成立。
国家投资管理机构巨额资本的来源。深入研究发现,国企法案详细阐述了与国家投资管理机构相关的一些关键点,其中之一涉及其资本来源。第3F条详细说明了其资本来源,包括国家注资或其他来源。国家注资可以是现金、国有资产和股份。资本至少为1000万亿盾,这一数字是基于2023财年国企合并资本报告,其记录为1135万亿盾。国企法案还明确规定,任何一方都不得对其资产进行扣押。
国家投资管理机构的组织架构与国企部长的职能。关于其组织结构的规则是另一个重要内容。在国企法案中,其组织架构设计包括监事会和执行机构。监事会由国企部长担任主席兼成员,财政部代表作为成员以及总统指定的国家官员或其他方作为成员。
政府和国会同意将执行机构成员人数从最初的六人减少至两名专业人士。在执行任务时,执行机构将由六名执行董事协助。(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