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印尼政府通过《2025年第10号财政部长令》正式提供了由政府承担的第21条所得税(PPh 21 DTP)福利,针对劳动密集型产业,并可从今年1月的纳税期开始使用,直至12月。
第21条所得税激励措施可提供给在该行业工作的正式员工和非正式员工。对于正式员工,利用该激励措施的条件是拥有纳税人识别号(NPWP),并且获得的总收入固定且不超过每月1000万盾。对于非正式员工,需满足的条件是拥有纳税人识别号,且日均收入不超过50万盾,月收入不超过1000万盾。
《2025年第10号财政部长令》第5条规定,第21条所得税激励措施必须由雇主以现金形式向员工支付。雇主仍有义务根据现行税收规定制作扣税凭证。
印尼税务总局(DJP)宣传、服务和公共关系主任德薇·阿斯图蒂解释称,第21条所得税激励措施不会影响税收收入。这计划旨在提高民众的购买力。原因是,通常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税款现在由政府承担,因此员工获得的净收入将增加。
随着收入的增加,民众的消费也有望增加,从而推动经济增长。随着消费的增加,经济活动将更加活跃,从而在经济中创造更大的资金流动。(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