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四(3月20日),印尼国会全体会议通过了对2004年第34号《国军法》的修订。该修订案聚焦三大核心内容,引发社会广泛争议。
会议由国会第一委员会主席乌图特·阿迪安托的说明开始。在征求同意之前,国会议长普安·马哈拉妮再次宣读了《国军法》修订结果。她强调,修订仅涉及三个条款。“
第一个被修改的方面是第7条,涉及国军在非战争军事行动中的基本任务。该条款将基本任务的范围从16项增至17项。她解释称,即帮助应对网络防御威胁,并协助保护和救援海外公民。
接下来是第47条,该条款规定了现役国军士兵在政府部门中的安置。普安解释称,现役士兵可以根据部门领导的要求,在原本10个部门的基础上增至14个部门任职。她强调,现役士兵可以在第47条修订案之外的政府部门中任职,但这些士兵必须从现役中退役或退休。
她表示:“第三个条款的焦点是关于延长服役期限(国军法修订案第53条)。这是一个公平性问题。”
《国军法案》的通过并未遭到国会中八个派系的反对。然而,各派系均提出了各自的意见。
此前,国会第一委员会和政府已于3月18日举行了关于《国军法》修订的一级决策全体会议。在修订过程中,《国军法案》引发了争议。原因是,第一委员会和政府于3月14日至15日在雅加达市费尔蒙酒店举行了工作组的闭门会议。此外,反对《国军法案》的声浪也来自民间社会联盟甚至学生群体。
这场立法博弈折射出印尼民主转型进程中军政关系的微妙平衡。尽管法案已获通过,但关于军队在民事领域角色定位的争议或将持续发酵。(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