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与斯洛文尼亚同意 通过I-EU-CEPA加强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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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外交部欧洲I司长Widya Sadnovic(右)与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外交与欧洲事务部亚洲和大洋洲司司长Jasna Lhotka(左)在卢布尔雅那举行的第四届印尼-斯洛文尼亚双边磋商论坛会议期间会晤。
【本报讯】印尼与斯洛文尼亚同意继续推动加强各领域双边合作,特别是利用实施印尼-欧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I-EU-CEPA)的契机提升经济合作。
周二(30/9),在斯洛文尼亚首都卢布尔雅那举行的第四届印尼-斯洛文尼亚双边磋商论坛(FKB)会议上,这一承诺得到重申。
印尼外交部本周三在雅加达发表声明称,印尼代表团由印尼外交部欧洲I司长维迪亚·萨德诺维奇(Widya Sadnovic)率领。
与此同时,斯洛文尼亚代表团由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外交与欧洲事务部亚洲及大洋洲司司长亚斯娜·洛特卡(Jasna Lhotka)率领。
双方除积极把握当前亟待批准的《印尼-欧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契机外,还探讨了加强人文交流合作,包括深化现有教育领域的协作。
在第四次印尼-斯洛文尼亚联合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印尼代表团已与卢布尔雅那大学副校长Maja Klun教授就教育合作事宜进行磋商。
卢布尔雅那大学表示有意与印尼各大学开展合作,包括在双边及欧盟框架下共同支持半导体等潜力领域的研究。
目前,卢布尔雅那大学已与印尼多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包括帕查查兰大学、占碑大学及宾努斯大学。
除双边合作议题外,两国还讨论了共同关注的区域及全球地缘政治动态。
总体而言,印尼与斯洛文尼亚均认同强化多边体系、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及国际法的重要性。斯洛文尼亚目前亦是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
第四届双边磋商会议也标志着印尼与斯洛文尼亚关系的重大进展。两国已建立良好关系33年,并同意于2027年共同庆祝建交35周年。
双方还承诺继续携手应对全球性挑战,把握共同发展机遇。(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