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转变观念或范式,并确立国有企业作为国家发展推动者角色的标准。国有企业不仅仅是追求利润和向母公司上缴股息,还应被要求在其运营区域内与当地企业合作,共同提升业务绩效。
这些观念和标准不仅对国有企业至关重要,对地方政府企业、村属企业和红白乡村合作社也同样重要。以下分析主要针对国有企业,但也适用于其他实体。
作为发展推动者,若国有企业的角色仅限于社区发展的慈善或公益活动,那就实在令人惋惜。必须承认,部分国有企业已发挥了超越此范畴的作用。例如,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指导,并帮助它们获得融资和市场渠道。
预计这将提升中小微企业的产能、产品质量,以及进入供应链渠道,从而改善其绩效、提高利润并促进增长。该指导通过中小企业伙伴计划、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计划、中小微企业食品计划,以及中小微企业创意计划实施。
然而,这种赋能已不再足够。当前的需求是如何将中小微企业融入经济价值链。国有企业在帮助中小微企业转型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使其不再仅仅是援助的接受者。它们需要成为商品和服务的积极提供者,共同努力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和发展。
因此,需要采取措施,以确保国有企业在其运营的每个地区都将中小微企业纳入其经济链中,使它们能够积极参与国家商业生态系统。
以一体化的方式将中小微企业融入经济价值链,需要国有企业的角色发生根本性转变。目前,国有企业扮演着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者的角色。国有企业的角色需要转变,成为中小微企业融入商业和经济发展体系的整合者。
在这种模式下,国有企业不再仅仅将中小微企业视为经济的补充,也不再仅仅以其扶持的中小微企业数量来衡量其价值。国有企业应该与中小微企业携手构建一个协作型经济生态系统,或共享型经济。
我们如何衡量这种协作型经济模式?当然,这不仅仅取决于国有企业与中小微企业相关的活动数量。衡量导师数量、培训课程数量、项目参与者数量和资金拨付数量已经远远不够。衡量中小微企业的营业额或贷款偿还率也同样不足。
为什么这些衡量标准不够完善?因为它们未能体现协作或共享的本质。协作衡量标准必须展现中小微企业和国有企业作为驱动力的共同绩效。
衡量国有企业与中小微企业之间协作型经济的指标需要采用社会混合指数(Social Mix Index /SMI)。该指标将关注点从培训参与人数转移到培训质量,从扶持了多少家企业转向扶持企业(国有企业)与受扶持企业(中小微企业)之间收益共享的程度。
在国家层面使用社会混合指数有几个重要的优势:
首先,它通过鼓励中小微企业提升自身地位来减少国家层面的不平等。
其次,提升自身地位的中小微企业越多,国家韧性就越强。
第三,由于投资需求可以转移到私营企业或受扶持的中小微企业,因此对国有企业的投资分配需求可以降低。投资需求降低带来的影响是,国有企业可以将投资重点放在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业务领域。
使用社会混合指数的方法需要被地方政府企业、村属企业和红白乡村合作社所采纳。这些企业实体在其各自的辖区内运营,业务范围涵盖国家到村级。社会混合指数的应用促使每个企业实体通过建立富有成效的合作关系来支持社区内已有的中小微企业,而不是扼杀或蚕食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