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印尼财政部长普尔巴亚·萨德瓦采取坚决措施,训诫税务总局,原因是该局计划对“自愿披露计划”(即第二期税务特赦)的参与者进行稽查。此举旨在平息社会担忧,同时为纳税人提供法律确定性。
普尔巴亚确认,针对那些被怀疑未在“自愿披露计划”中完全申报财产的纳税人进行再次核查的计划将不会继续实施。他强调,维护良好商业环境和公众对税务当局的信任至关重要。
周一(5月11日),普尔巴亚在其办公室举行的媒体简报会上表示:“只要我当财政部长,我就不会搞税收特赦。我会训诫税务总局,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商业环境,并向社会提供法律确定性,从而使纳税人的信任和税务信息的延续性得以良好维系。”
普尔巴亚呼吁公众和企业界不要过度解读这一问题。他表示,政府在推行税制改革过程中,始终致力于维护法律确定性和营商环境。
据他介绍,稽查仅针对那些此前在《资产披露通知书》中作出特定承诺的纳税人,尤其是涉及从海外汇回资产,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兑现承诺的情况。
鉴于“自愿披露计划”已于2023年正式结束,普尔巴亚强调,政府不会再翻旧账或挖掘与那次税务赦免相关的过往信息。他说,政府尊重此前已给予纳税人的税务赦免承诺。
政府不希望出现这样一种印象,即财产申报计划的参与者仍笼罩在其已申报资产可能被稽查的风险阴影之下。
对于已参加该计划的企业家和个人,普尔巴亚呼吁他们专注于正常开展业务活动,并根据当前的实际收入履行纳税义务。
这一决策旨在保护那些已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政府赦免计划的纳税人,避免基层出现信息混乱。
为改进信息治理,普尔巴亚现在将所有税务政策的发布集中管理。今后,只有财政部长有权向公众传达政策,而税务总局被定位为纯粹的执行机构。
他明确说道:“所以,今后能够公布税务政策的只有我,不再是税务总局,以消除这种混乱。(从此)税务部门只是执行者,我才是制定和采取政策的人。”
通过这项决定,普尔巴亚希望决策者与技术执行者之间的协调能更加同步,从而使公众获得准确信息,不在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领域引发不安。
印尼政府此前已两次推行税收赦免政策,分别是2016年的税务特赦和2022年的“自愿披露计划”。
此前,税务总局曾确认将对“自愿披露计划”参与者中涉嫌尚未完全申报财产的纳税人开展检查。该举措是政府强化税收收入的组成部分。
税务总局长比莫·维贾扬托表示,其正在对“自愿披露计划”的参与者展开后续检查,对仍持有未披露资产的线索进行核查。开展此类监督是为了确保参与者的纳税遵从度,包括资产申报和资产汇回承诺的履行情况。
税务总局还将重新追溯资产汇回的执行情况,并评估“自愿披露计划”中是否仍存在未申报的财产。
根据税务总局数据,2022年“自愿披露计划”参与者的资产净汇回承诺金额达到了16万亿盾。其中,已汇回但尚未投资的资产为13.7万亿盾,已汇回并完成投资的资产为2.36万亿盾。
政府此前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实施了“自愿披露计划”。该计划依据财政部2021年第196号条例执行,要求参与者在《资产披露通知书》中履行相关承诺,包括在规定期限内将境外资产调回国内。
财政部2021年第196号条例第15条第1款明确规定,凡声明将把净资产转移至印尼境内的纳税人,最迟须在2022年9月30日之前完成此项资产转移。
此外,自“自愿披露计划”出具证明信之日起的五年内,已汇回境内的资产不得再次转移至境外。参与者还须通过税务总局网站以电子方式提交资产汇回实施情况报告。(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