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雅加达军区司令部(Kodam Jaya)参与追捕在雅加达及周边地区日益猖獗的劫匪,甚至出动了作战营,此举遭到多方批评。尽管此举看似果断回应社会不安,但将军事力量动员到执法领域,可能违反宪法并引发严重侵犯人权问题。
雅加达军区司令部参与追捕劫匪一事,是在大雅加达都会警察局总部于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的。军区毫不含糊地派出了作战营部队,加入由大雅加达都会警察局刑事侦查处成立的“劫匪追捕小组”。其理由是,维护地区安全不单是警察的责任,也是国军的责任。
针对此事,马拉比咨询与顾问公司高级研究员贝尼·苏卡迪斯认为,动用作战部队处理非军事问题,与国军作为国家防卫支柱的主要任务和职能相矛盾。根据《国防法》,军队是为随时保卫领土主权而设。
在参与追捕劫匪之前,国军士兵已被派去支持普拉博沃政府的多项战略计划,如粮食安全或粮仓项目、农业指导以及免费营养餐计划。
为了不让军队的专业性受侵蚀,贝尼提醒,必须用极为严格的法规来约束军队在非军事事务中的参与。军队参与的规定必须更加严格和明确,以防范围扩大,包括规定这种援助的期限。
他说道:“按理还应有总统作为最高统帅的政治决定或命令。关于国军协助警察的这种参与,这一原则是否已经通过正式渠道决定,还是仅凭口头命令?”
国际特赦组织印尼分会执行主任乌斯曼·哈米德也批评了国军参与追捕劫匪的行为。尽管听起来强硬,这项政策在法律和国家职能层面都被认为是有问题的。
劫匪犯罪纯属街头刑事犯罪,属于执法领域。根据民主国家的职能划分,处理这一问题完全是警察的职权范围,而非军队主要负责的国防领域。
如果出动的是作战部队,所采用的逻辑就变了。军队受训是以致命武力歼灭敌人。军队作战部队并未配备像警察在执法中那样的人权保障标准。因此,误伤风险很高,并可能重演一系列法外处决的悲剧,而这属于反人类罪行。
不仅如此,乌斯曼认为,雅加达军区司令部参与消灭劫匪的行动已违反规定,即违反了1945年宪法第30条第3款,该条款明确规定国军是国防领域的国家工具。
尽管文职当局有权调动国军执行除战争以外的军事行动,包括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乌斯曼仍质疑,在此次消灭劫匪的行动中,究竟有无国家政治决定来实施除战争以外的军事行动。因为打击犯罪的主要任务,在于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国家工具的国警手中。
乌斯曼强调,协助并不意味着接管,因为除战争以外的军事行动要求国军仅为支持警察而行动。他说:“如果是雅加达军区司令部宣布‘我们将消灭劫匪’并调遣作战部队,那看起来就像是国军在扮演主要角色。”
乌斯曼接着说:“地方政府是否已向军区提出请求?大雅加达首都特区警察局是否已提出请求?不能就这样随意出动部队。这是法治国家。这是仍处于和平状态的民主国家。不是军政府国家,更不是处于战争状态。印尼不是控制型国家。”
因此,他提醒,如果雅加达军区司令部的这一行动果真没有警方的请求和总统的批准,军事动员可被视为违宪。
 
国军称基于警方要求打击劫匪
周五(5月29日),印尼国军总部信息中心主任穆罕默德·纳斯表示,印尼国军总司令阿古斯·苏比扬托并未就军队参与处理多地区拦路抢劫刑事案件下达特别指令。他声称,军方参与维护社会安全与秩序的一切行动,始终基于请求而进行。
纳斯告诉媒体:“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规定,军方协助警方维护社会治安与公共秩序。这是在警方的请求下进行的,被称作协助任务。”他还说:“没有什么特别指令,但国军总司令支持在有请求时提供支持。”
此前,国防部长夏弗里·善苏丁曾透露政府必须在印尼518个县市建设750个领土步兵营的原因。目标是每年建成150个领土营。
据他称,在没有国军部队驻扎的地区,犯罪率急剧上升。他提及了多起刑事案件,包括各县区拦路抢劫或针对摩托车骑手暴力行为猖獗的现象。
他说,领土营可重建社区安全体系,以降低违法和犯罪率。
除了安全领域,他声称领土营的部队还参与了当地的社会和经济活动。其中之一是,国军成员将积极参与宗教活动,以构建宽容与共同生活的氛围。这项工作也面向县市的原住民群体或传统社群。
夏弗里甚至称,领土营成员还在教育等其他社会活动中证明了自身作用。在一些地区,部分国军人员参与了面向当地学生或儿童的教学活动。此外,官兵及其家属的存在也将带动当地的经济运转。
在执法进展方面,大雅加达都会警察局刑事侦查处处长伊曼·伊马努丁通报,经过三天侦查经常在雅加达作案的抢劫团伙,作案者动机已开始显露。有的为满足生活需要,但也有人将犯罪所得用于购买毒品。
根据嫌疑人的供述,警方还了解到这些劫匪来自若干个团伙。有一个团伙曾在120个地点实施抢劫。也有团伙在六个地点作案。他们将雅加达、勿加西和南丹格朗的一些地区作为目标。
因此,伊曼强调,追捕劫匪的行动将继续进行。警方将深挖此案背后的团伙网络和重大动机。
伊曼也希望市民提高警惕,积极推动恢复社区安全岗亭,以降低居民区犯罪风险。因为有信息显示,参与安全岗亭值班的市民也协助警方揭开了犯罪者的面纱。(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