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内群岛省警方继续致力于打击腐败 今年初至今已处理腐败案2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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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廖内群岛省警察厅继续致力于打击腐败,证明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日期间,已处理了26起腐败案件,造成的国家损失总额达166.16亿盾。
周三(12月4日),廖内群岛省警察厅特别刑事调查局局长普图·尤达·普拉维拉在巴淡岛表示,这些腐败案件已在调查、侦查和审判阶段进行。在这26起案件中,有11起正在侦查阶段,12起在调查阶段,3起已进入P-21阶段,即案件文件已被检察官确认完整。总共有9个人已被确定为嫌疑人。
他强调,廖内群岛省警方致力于预防和打击该地区的腐败犯罪。这符合该省警察厅厅长延·菲特里·哈利曼沙对其下属的指示。
他称,处理腐败案件有其特殊性,不同于其他刑事案件。处理腐败案件之所以需要非常长的时间,是因为不能随便将某人列为嫌疑人。
他补充称,廖内群岛省警察厅第三分局的腐败调查员受到区域协调员(Korwil)反腐败的监督,在处理案件时进行协调监督。
据他称,廖内群岛发生的腐败案件非常复杂,警方关注的一个重点是港口建设腐败案件。目前正在处理2015年预算年度的Tanjung Moco Tahan V港口建设项目腐败案件,造成国家损失56亿盾。目前,该案件正在廖内群岛省检察官处进行案件文件审查。
印尼国家警察在预防和打击腐败犯罪方面的承诺由总警长利斯蒂奥·希吉特·普拉博沃展示,他已成立了警察反腐败犯罪打击部,任命卡约诺·威博沃为负责人,分为三个部门,即预防部门、调查部门以及资产追踪和保护部门。
在成立警察反腐败犯罪打击部之前,利斯蒂奥首先在2021年12月10日招募了44名未通过国家意识测试(TWK)的前肃贪委员会(KPK)调查员成为印尼国家警察的公务员,恰逢国际反腐败日。
这些前肃贪委员会调查员包括诺菲尔·巴斯韦丹和尤迪·普尔诺莫。(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