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海洋渔业部移交五艘非法渔船给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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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0日,印尼海洋渔业部资源监督总署长普恩(左二)出席印尼检察署向该部移交国家没收财产的签约仪式。
【本报讯】印尼海洋渔业部确认将立即把五艘司法程序终结的非法捕捞渔船移交渔民使用。周六(7月12日),该部资源监督总署署长普恩·努格罗霍在雅加达发表声明称:“国家没收财产移交文件已于星期四在雅加达签署完成。”
此次移交的五艘渔船包括:停泊在廖内省杜迈的KM. SLFA 5323(68总吨)、班达亚齐的KM Blessing(69总吨)、勿拉湾的KM. KHF 1355(60总吨),以及北苏门答腊省日里雪冷县的KM. SLFA 3763(45总吨)和KM. PFKA 7541(33总吨)。这些船只将分配给渔民联合企业团体(KUB)或渔业合作社。
普恩表示,海洋渔业部对非法捕捞渔船的处置政策已调整为“捕获-利用”模式,不再采取销毁或击沉方式,而是将其转化为渔民的经济资源。“移交过程将严格筛选接收方的实际需求和运营能力,确保真正用于改善渔民福祉。”他补充称后续将定期监测评估船只使用情况,防止滥用或转售。
印尼海洋渔业部长萨克提·特伦戈诺此前指出,此举旨在提升渔民生产效率,所有移交船只均通过适航性检测。(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