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财政部税务总局(DJP)确认,遗产不属于所得税(PPh)征收对象。
 
该声明是为回应社会上有关遗产税的讨论。公众普遍认为,遗产税会在继承人办理土地和建筑物过户时征收。
 
“因继承而发生的土地和/或建筑物权利转移,免征所得税(PPh)。因此,继承人不需要就其从被继承人处获得的土地或建筑物缴纳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宣传、服务与公共关系司司长Rosmauli于 9 月 13 日(周六)在雅加达表示。
 
该规定载于 2024 年财政部长第 81 号条例第 200 条第(1)款 d 项。
 
不过,Rosmauli指出,这一豁免须通过签发所得税免税证明书(SKB PPh)来落实,适用于因遗产转移或土地和/或建筑物买卖协议及其修订所产生的收入。
 
相关细则可见于 PMK-81/2024 第 200 条第(2)款。
 
继承人可书面向所属税务局(KPP)提出所得税免税证明书申请,或通过税务总局的 Coretax 系统在线提交。
 
在提交申请时,继承人必须附上遗产分配声明,依据税务总局条例第 PER-8/PJ/2025 号第 101 条第(5)款 c 项的规定。
 
税务机关将在收到完整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Rosmauli还解释说,公众常常将所得税(PPh)与土地和建筑物取得税(BPHTB)混淆。
 
她补充说:“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因继承产生的权利转移,其最终所得税可通过免税证明书予以免除。但土地和建筑物取得税(BPHTB)仍然适用。”
 
Rosmauli强调,BPHTB 仍然有效,因为其作为地方税是根据 2022 年第 1 号法律征收的。
 
“税务总局呼吁公众准确理解与遗产相关的税收规定。遗产不征收所得税,继承人有权申请所得税免税证明书,从而免除最终所得税。”Rosmauli表示。(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