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二(9月22日),印尼国会2026—2027年度会期第一届会议第6次全体会议正式通过《土地改革规制法案》(RUU Reforma Agraria)成为法律。
通过前,印尼国会立法机构副主席伊曼·苏克里说明,《土地改革规制法案》经过了讨论,共有来自学术界、实务界、非政府组织、私营及地方企业、相关部委或机构等各界的55方参与,通过工作会议、听证会和公开听证会进行。
他说:“为了使这项《土地改革规制法案》真正获得公众有意义的意见,从而使立法机构获得恰当的概括,并将其转化为《土地改革规制法案》各条款中的规范和内容材料。”
政府提交和提出的问题清单(DIM)共有596项。DIM构成包括:维持不变的DIM 164项,文字修改DIM 54项,实质内容修改DIM 57项,删除DIM 295项,增加实质内容DIM 3项,增加条款、款或项DIM 20项,重新定位及实质或文字修改DIM 3项。
他说,在收到法案DIM后,立法机构成立了工作组,并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了密集、细致和审慎的会议。
据他称,工作组意识到,必须找到解决方案,以应对土地控制、所有权、使用和利用不平等目标问题,以及解决土地冲突。
他说:“接下来,由于工作组已商定的决定结果仍需要完善文字和写作技术,立法机构工作组成立了起草小组或同步小组,其结果已于2026年9月20日报告给工作组。”
在就起草《土地改革规制法》期间的讨论结果作出说明后,印尼国会副议长兼全体会议主席苏夫米·达斯科·艾哈迈德征求所有与会者意见,以便将其制定为法律。
 
实施细则
同一场合,土地事务与空间规划部长兼国家土地局局长努斯龙·瓦希德表示,该法案的通过是印尼实施土地改革的重要里程碑。该法规同时强化法律基础,以实现对土地及其他土地资源更公平的占有、所有权、使用和利用。
努斯龙指出,实施土地改革仍面临若干挑战,包括土地占有和所有权不平等、跨机构协调、需要更有效的土地冲突解决机制,以及加强土地社会功能的落实。
努斯龙接着说,政府承诺尽快完成《土地改革规制法》授权或委托的各项执行条例。政府将制定政府条例,其中包括规定土地改革实施的规划、执行、监测和评估;确定土地改革优先地点的办法;以及国家财产、地方财产、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财产地位转移的办法。
政府条例还将规定土地冲突解决机制、共有产权的登记和管理、土地的整治、控制与限制、土地占有和所有权最低与最高限额的确定,以及公众参与。
除政府条例外,政府还将尽快完成总统条例。该法规涵盖土地改革路线图;土地改革实施机构的设立及其任务、职能、权限和组织结构;以及监督委员会的设立。
总统条例还将规定土地改革的对象包括其他土地资源,以及书面警告、撤销和向其他方授予权利的机制。(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