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印尼最高法院周二(6月25日)在雅加达与澳大利亚联邦法院(Australian Federal Court),以及与澳大利亚联邦巡回和家庭法院(Federal Circuit and Family Court of Australia)签署谅解备忘录(MoU),以加强司法合作。
澳大利亚驻印尼副大使吉塔.卡马斯(Gita Kamath)在声明中表示,“这份更新的谅解备忘录标志着澳大利亚和印尼法院之间二十年来的密切合作和伙伴关系。”
建立两国法院之间伙伴关系的第一份谅解备忘录于2004年签署。过去20年来,在澳大利亚和印尼政府支持下的这种合作加深了法官和法院官员之间的关系。
这种伙伴关系在增加妇女和残疾人诉诸司法的机会;提高法院判决的透明度;通过简单的诉讼和电子归档简化商业案件,以及为女性法官晋升填补领导职位提供机会等方面取得了非凡的成就。
印尼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夏利夫丁(Syarifuddin)表示,“我对这种合作所带来的好处能够持续感到乐观。我们的司法机构总是能找到重要的事情来共同讨论和实现。”
澳大利亚联邦家庭法院院长和澳大利亚联邦法院院长代表出席签署谅解备忘录,表明澳大利亚致力于继续与印尼法院合作,以促进正义和法律至上。
自2011年以来,澳大利亚通过澳大利亚-印尼司法伙伴关系,与法院密切合作组织交流,并将法院与作为改革伙伴提供宝贵技术援助的民间社会组织联系起来。(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