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印尼监察员成员 Yeka Hendra Fatika
【本报讯】 印尼监察员要求银行业归还借款金额低于1亿盾的庶民业务贷款 (KUR) 债务人的抵押品。 
印尼监察员成员 Yeka Hendra Fatika 周三(14/8)在西苏门答腊省,巴东市说:“监察员要求返还 庶民业务贷款债务人抵押品,这不是犯罪行为”。 
在归还之前,他提醒银行进行验证的重要性,以免出现行政错误。同时,庶民业务贷款债务人也必须要有耐心,因为这个过程需要时间。 
该要求是为了使银行作为提供庶民业务贷款的当事人不违反2023年第1号第14条第3款经济统筹部长条例,该条例涉及对2022年第1号经济统筹部长条例关于庶民业务贷款实施指南的修正案。 
通过归还 庶民业务贷款债务人的机动车所有人簿 (BPKB) 或房屋证明等形式的抵押品,监察员认为这是银行认真履行国家帮助社区经济使命的一种形式。 
Yeka表示,今后,为了防止对限额低于 1 亿盾的 庶民业务贷款 债务人重复保留或提出抵押要求,西苏门答腊代表监察员将提供援助。 
他说:“监察员还将帮助银行,让公众真正享受或能够获得政府的服务。” 
Yeka当时强调,如果仍有银行要求庶民业务贷款资本低于1亿盾的借款人提供抵押品,那么监察员将对开展庶民业务贷款的各方进行认真、系统的评估。 
他补充说,在初始阶段,印尼庶民银行(BRI)将进行最大程度的监管,因为几乎大部分 庶民业务贷款资金都由该银行管理。监察员还希望调查结果能够对其他银行发出警告,不要使用抵押品作为 庶民业务贷款的条件,特别是在上限低于 1 亿盾的情况下。(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