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长促休息区管理者 建立垃圾分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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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环境部长哈尼夫(Hanif Faisol Nurofiq)敦促高速公路休息区的管理人员建立垃圾分类文化,以免增加垃圾场/废物的最终处理(TPA)的负担。
周三(25/12)晚上,哈尼夫在视察雅加达-芝坎北高速公路KM-57休息区时说,“这个休息区是设在区域。特殊区域。因此,希望休息区管理者能够建立垃圾分类文化。所有租户和访客都必须对垃圾进行分类。”
他说,休息区的垃圾处理必须在休息区完成,其中之一就是对垃圾进行分类。请勿将休息区产生的垃圾运至TPA。
“从现在起,休息区垃圾分类义务必须立即落实。因为现在所有类型的垃圾都有价值。”
哈尼夫声称,为了落实这一举措,高速公路休息区的管理人员应对休息区游客和租户呼吁,叫他们不再丢弃产生的垃圾。而是自己进行垃圾分类。
“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所有的垃圾都随便丢到桌上或地上,那么这些垃圾就会被扔进了垃圾场。以后所有的垃圾场都可能像Bantargebang、Burangkeng一样,所有的垃圾都会堆积起来,这将成为一个问题,并可能引发灾难。”
他表示,建议休息区管理人员可聘请当地居民作为辅导员,其职责是提醒游客保持清洁。
他表示,2008年第18号法律明确规定了废物处理。
同样,在各地区,休息区经理可以跟进地方法规。当被问及休息区管理人员实施垃圾分类的最后期限是什么时候时,哈尼夫表示希望尽快完成。
“当然有一个过渡期,因为他们(休息区管理者)也要联合各方来落实。但我们要求定期改变休息区的废物处理方式,”他说道。
哈尼夫还表示,若不通过垃圾分类来处理垃圾,休息区管理人员将受到制裁。
“无意行为的最高刑期为3年,如果故意行为,最低刑期为4年。但希望区域经理将立即实施这一举措。我们将严厉监督,是的,如果您不遵守规定,我们将采取多项制裁措施,”他如是说。(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