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红白村/乡合作社成为发放村级基金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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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长普尔巴亚
【本报讯】政府已将成立红白村/乡合作社(Koperasi Desa/Kelurahan Merah Putih)列为村级基金拨付的必要条件之一。
相关规定载于2025年财政部长第81号条例(2025年财政部长第81号条例〔PMK 81/2025〕),并由财政部长普尔巴亚·尤迪·萨德瓦于11月19日签署,于11月25日正式公布。
据11月28日(周五)雅加达消息,PMK 81/2025的考虑说明指出:“为提升2025财年村级基金拨付的治理效能,并依照印尼总统关于支持成立红白村/乡合作社的政策,有必要制定一项修订2024年财政部长第108号条例的法规。”
村级基金拨付仍分为两个阶段,但根据第24条,第二阶段的拨付条件有所调整。
在 PMK 108/2024 中,第二阶段拨付仅需满足两项要求:即上一财年村级基金吸收及产出完成情况报告,以及第一阶段资金执行情况达到至少60%,且平均产出完成率不低于40%。
而根据 PMK 81/2025,第二阶段拨付新增两项条件:其一,为红白村/乡合作社出具法人成立契约,或提交成立该合作社所需文件的证明;其二,为《村级收支预算案》(APBDes)中明确载明支持红白村/乡合作社成立的承诺函。
条例亦规定,自本部长令生效之日起,2023年第145号财政部长条例(《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家公报》2023年第1051号)第22条、第23条中关于第二阶段未明确用途的村级基金拨付规定予以废止,不再适用。
与此同时,财政部长普尔巴亚于11月27日(周四)在雅加达国会大厦接受采访时表示,部分村级基金确实用于支付红白村/乡合作社建设项目的分期款项,但他将继续审慎评估该政策的具体执行情况。
“据我了解,村级基金的一部分确实用于支付红白合作社的分期款。我们以后会再观察落实情况。总体而言,我目前掌握的信息是,在总额60万亿盾中,有40万亿盾用于偿还红白村/乡合作社的贷款分期,”普尔巴亚说道。(a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