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讯】印尼新版《刑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典》自2026年1月2日正式实施以来,在社会各界引发不同反响。印尼司法部长苏普拉特曼·安迪·阿格塔斯透露,新规生效后公众讨论中最常出现三大焦点议题,其中一项尤为突出并持续引发高度关注。
第一项热议议题是侮辱国家机关条款。最具争议的首推侮辱国家机关相关条文。苏普拉特曼指出,该条款因可能引发社会多元解读而受到严肃关注。周一(1月5日),他在雅加达司法部大楼的记者会上表示:“至今最常听到、且讨论基调稍显消极的,正是涉及侮辱国家机关的条款。”
第二项热议议题是通奸行为规制。同样引发公众高度关注的是新《刑法典》对通奸行为的规定。该议题因涉及社会价值观、道德标准及公民隐私生活而尤为敏感。苏普拉特曼称此问题在各类公共讨论中被频繁提及。
第三项热议议题是对示威者的刑事处罚规定。公众担忧该条款可能限制表达空间与公开陈述意见的自由。苏普拉特曼坦言:“这三个议题耗费了我们最多精力。”
除上述三大焦点外,苏普拉特曼表示另有四项议题在社会讨论中出现,虽热度不及前三者,但随着新规社会化的推进和公众理解的深化,这些议题也在持续发展。
苏普拉特曼认为,2025年第20号《刑事诉讼法典》中关于认罪协议(或称辩诉交易)的规定与美国司法实践相似。他表示:“辩诉交易类似于美国司法体系中的做法。我们称之为认罪。既有认罪供述,也有关于减刑的问题。这将使我们的司法体系最终变得更加高效。”但认罪程序仍须通过法庭审理完成。
他还强调,恢复性司法不适用于腐败、恐怖主义、严重侵犯人权犯罪行为以及洗钱等刑事案件,也包括性暴力案件。
司法部表示,根据2023年第1号《刑法典》,研究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或其他意识形态的人将不会被刑事起诉。苏普拉特曼表示:“新条款是指最后提到的部分。如果目的是进行研究,则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他所指的新条款是第188条第(6)款,该款规定出于学术研究目的,对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或其他与印尼建国五项原则相悖的意识形态进行研究的人不会被刑事起诉。然而,他表示第188条的其他条款均为旧有条文。
与苏普拉特曼观点一致,司法副部长爱德华·奥马尔表示,新《刑法典》中的第188条是改革的结果。它源自1999年关于修改《刑法典》中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第27号法律。
在同一场合,《刑法典》编纂团队成员阿尔伯特·阿里斯解释了根据《刑法典》第188条第(1)款,“其他意识形态”的含义。他说:“‘其他意识形态’是指所有本质上反对建国五项原则的政治意识形态。我们都知道建国五项原则作为国家意识形态和基本规范已是最终定论。”
他表示,“传播和发展思想”的含义是指组建反对建国五项原则的团体运动,正如《刑法典》第188条第(1)款的解释所述。
针对各方批评,苏普拉特曼强调《刑法典》与《刑事诉讼法典》在颁布前均经过政府与国会的深入审议,并“在《刑事诉讼法典》制定过程中开展了特别广泛的公众参与”。
他补充说明,印尼几乎所有大学法学院都参与了《刑事诉讼法典》的起草工作,此举旨在丰富学术视角与司法实践。民间社会联盟亦被纳入审议过程,苏普拉特曼称之为“具有实质意义的参与”,并强调“这在刑事诉讼法立法史上尚属首次”。
根据第624条规定,时任总统佐科威于2023年签署的第1号《刑法典》在三年过渡期后,于2026年1月2日正式生效。与此同时,现任总统普拉博沃于2025年12月17日颁布了第20号《刑事诉讼法典》。依据第369条规定,新《刑事诉讼法典》同样自2026年1月2日起实施。(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