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印尼财政部强调,来自美国的数字服务企业仍将依法缴纳通过电子系统交易的增值税(PMSE)。
 
财政部经济与财政战略司司长 Febrio Kacaribu 在2月23日(周一)于雅加达举行的“APBN KiTa(国家预算绩效与事实)2026年2月版”新闻发布会上表示,PMSE 增值税不同于印尼与美国《互惠贸易协定》(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ART)中所涉及的税种。
 
根据该协定,印尼政府承诺不对美国企业征收在法律上(de jure)或事实上(de facto)具有歧视性的数字服务税或类似税项。
 
不过,Febrio 指出,只要相关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国家,印尼政府仍可依法对美国企业征收增值税。
 
“PMSE 机制将继续执行,因为其本质是非歧视性的。因此,税务总局对 PMSE 征收的增值税仍将正常实施,”他说。
 
他强调,ART 所指的“数字税”需与印尼现行法律体系下的税收加以区分。
 
“协定中所提及、且在全球范围内长期存在争议的数字税,主要针对数量有限的大型科技企业,其中多数来自美国。这类税项仅涉及数十家企业,例如 Google、Netflix 等,”Febrio 解释道。
 
相比之下,PMSE 增值税则是针对境外数字产品或服务通过电子系统向印尼消费者提供交易而征收的税款。
 
基于上述区分,Febrio 确认,该协定条款对印尼整体税收收入的影响相对有限。
 
财政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1月30日,自2020年至2025年,已指定的254家 PMSE 企业中共有215家完成缴纳,累计 PMSE 增值税收入达 34.54万亿盾。
 
PMSE 增值税是数字经济领域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还包括加密资产税、金融科技税(P2P 借贷)以及政府采购信息系统(SIPP)相关税收。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数字经济相关税收总收入累计达 44.55万亿盾。(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