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印尼对低收入人群的定义现已发生重大变化。政府提高了这一群体的收入上限,月收入低于800万盾的民众,如今仍被归类为低收入者。
在雅加达及周边地区,夫妻月总收入最高不超过1400万盾的,也同样被纳入该类别。
近日,内政部长狄托·卡尔纳维安在签署支持加速推进“300万套住房建设计划”后,传达了这一变化。该政策依据的是2025年第5号《住房与住宅区部长条例》,对享受住房补贴便利的接收人收入上限作了更新。
在最新规定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上限按四个区域划分,并区分已婚与未婚类别。具体如下:
第一区(除雅加达、茂物、德博、丹格朗、勿加西以外的爪哇岛大部分地区;苏门答腊;东努沙登加拉和西努沙登加拉)
未婚:850万盾
已婚:1000万盾
公共住房储蓄(Tapera)单人参与者:1000万盾
第二区(加里曼丹、苏拉威西、邦加勿里洞群岛、廖群岛、马鲁古、北马鲁古和巴厘岛)
未婚:900万盾
已婚:1100万盾
Tapera单人参与者:1100万盾
第三区(巴布亚、西巴布亚、中巴布亚、南巴布亚、山地巴布亚和西南巴布亚)
未婚:1050万盾
已婚:1200万盾
Tapera单人参与者:1200万盾
第四区(雅加达、茂物、德博、丹格朗、勿加西)
未婚:1200万盾
已婚:1400万盾
Tapera单人参与者:1400万盾。
此次收入上限上调,表明政府承认民众生活成本持续攀升,尤其是在城市地区。房价持续上涨,使得许多过去被视为中产阶级的工薪阶层,如今依然难以拥有住房。随着低收入人群定义的改变,大城市的中等收入劳动者群体,有望获得更广泛的补贴住房计划准入机会。
然而,该政策也引发了争论。一些方面认为,将低收入类别的收入上限设在最高1400万盾,有可能使住房援助偏离目标群体。批评声指出,收入相当于最低工资或略高于最低工资的劳动者,恐将不得不与财力更强的群体竞争,以获取补贴住房。
另一方面,政府认为,有必要进行这一标准调整,好让住房计划与当前经济状况保持关联。地价上涨、建筑成本和通货膨胀,使原有的低收入人群定义被认为已无法反映民众真实的购房能力,尤其在雅加达及其周边这样的大都市地区。(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