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印尼交通部航空总局与法国航空总局(DGAC)通过签署第五附件,进一步加强民用航空技术合作。印尼交通部航空总局局长卢克曼表示,第五附件的签署是更新和加强印尼与法国技术合作框架的战略步骤,顺应了持续发展的民用航空领域需求动态。
周四(12月25日),卢克曼在雅加达发表声明称:“第五附件体现了两国通过加强监管能力、开发人力资源以及交流专业知识和最佳实践,共同提升民用航空安全性的切实承诺。”该附件采用循环签署方式,印尼航空总局局长于2025年12月3日在雅加达签署文件,随后法国航空总局局长于2025年12月17日在法国巴黎完成签署。
第五附件衍生于2019年达成的《技术合作协议》,作为两国在民用航空领域实施各项技术计划和活动的合作框架。卢克曼指出:“随着第五附件生效,此前作为技术合作基础的第四附件即告废止。”
第五附件的合作范围主要包括:加强民用航空安全监管体系、提升航空人力资源能力,以及促进印尼航空总局与法国航空总局之间的知识与经验交流。此项合作还将支持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标准与建议措施的实施。
卢克曼补充道:“此次合作有望显著提升国家民用航空的绩效和竞争力,同时确保航空安全标准的实施与全球最佳实践保持一致。”根据两国航空当局达成的条款,第五附件有效期为六个月,并可在共同协议基础上续期。
通过此项合作,印尼航空总局重申了其持续构建战略性国际伙伴关系的承诺,旨在实现安全、可靠且可持续发展的印尼民用航空体系。(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