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上调毛棕榈油出口专项征费至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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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在西苏拉威西省马穆朱中县,工人在Astra Agro Lestari Tbk公司旗下棕榈油加工厂卸载新鲜果串(TBS),准备进入压榨加工环节。
【本报讯】印尼政府自2026年3月2日起上调毛棕榈油(CPO)及其衍生产品出口专项征费税率,整体上调幅度约为2.5个百分点。此举被视为加强产业下游化和提升附加值的重要政策举措。
上述政策依据2026年第9号财政部长条例(PMK 9/2026)实施,该条例修订2025年第69号财政部长条例(PMK 69/2025),涉及财政部公共服务机构——棕榈油种植园基金管理机构(BPDP)收费标准调整。条例由财政部长普尔巴亚·尤迪·萨德瓦(Purbaya Yudhi Sadewa)签署,政策目标在于提高棕榈种植业生产效率,增强产业链增值能力。
根据新规,毛棕榈油出口专项征费税率由此前参考价格的10%上调至12.5%。参考价格由主管贸易事务的政府部门确定。
下游产品征费标准同步调整
多项棕榈油衍生产品出口征费税率亦作出调整:
1. 毛棕榈液油(crude palm olein)、毛棕榈硬脂(crude palm stearin)及同类产品
税率由9.5%上调至12%。
2. 精炼漂白脱臭棕榈液油(RBD palm olein)及同类产品
税率由7.5%上调至10%。
3. 净重不超过25公斤的品牌包装RBD棕榈液油
税率由4.75%上调至7.25%。
固定税额计征标准上调
除按参考价格比例计征外,部分产品按每公吨固定金额计征的专项征费标准亦有所提高:
·棕榈仁粕由每公吨25美元上调至30美元;
·棕榈仁壳由每公吨3美元上调至5美元。
政策影响分析
政府指出,上调出口专项征费将阶段性增加出口企业成本,但有利于抑制初级产品外销,引导资源向国内加工环节倾斜,推动棕榈油产业链向高附加值方向延伸,从而提升整体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