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对美出口最终附加关税预计为18% 贸易磋商结果被认为更具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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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日,东爪省泗水市Terminal Petikemas Surabaya公司集装箱堆场内,拖挂货车往来运输货物。
【本报讯】印尼政府预计,美国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开展的贸易调查完成后,对印尼出口产品征收的最终附加关税税率将为18%。
印尼经济统筹部秘书苏西维约诺·穆吉亚尔索(Susiwijono Moegiarso)6月6日在雅加达表示,目前印尼输美产品仍适用10%的临时附加关税措施,该措施将持续至2026年7月24日。
他介绍,在临时关税措施到期后,美方拟分阶段实施新的关税安排。第一阶段将针对强迫劳动问题征收10%的附加关税;随后数周内,美方还计划针对所谓“结构性产能过剩”问题实施新的关税措施。
苏西维约诺表示,在多项关税措施叠加(Stacking)实施的基础上,并结合双方协商确定的部分产品豁免安排,印尼最终适用的综合附加关税税率预计将维持在18%左右。
他说:“这一水平是各方希望在调查程序结束时实现的目标,同时也有助于确保相关关税安排具备明确性、可预见性和连续性。”
不过,他强调,最终税率仍取决于美国国内法律及行政程序的推进情况。在正式实施相关措施之前,美国政府仍将启动补充意见征询期,并举行后续公开听证程序。
苏西维约诺认为,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开展的第301条款调查中,印尼目前取得了相对有利的阶段性成果。
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的调查报告,印尼被列入少数几个已就强迫劳动问题提交相关承诺的经济体之一,因此在调查结果中所处位置优于多数贸易伙伴。
与此同时,美方还表示将依据双方已达成的共识,对部分税目实施豁免安排。其中,针对纺织行业的专项机制正成为双方重点推进的合作内容之一。
苏西维约诺表示,与结构性产能过剩相关的附加关税安排预计将在2026年7月24日临时关税措施结束后数周内推进,并将经过与此前类似的法律和行政程序。
他进一步指出,第301条款调查结果实际上是印尼与美国双边经贸合作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表示,双方在谈判过程中达成的多项承诺不仅有助于深化双边经贸合作,也将为印尼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进程提供积极支持。
据了解,在题为《有关若干经济体未制定并有效执行禁止进口强迫劳动生产商品措施的法案、政策与实践》的调查文件中,印尼被列入6个被认定未能有效执行禁止进口强迫劳动产品措施的经济体之一。
除印尼外,相关经济体还包括加拿大、厄瓜多尔、欧盟、墨西哥和巴基斯坦。
基于上述调查结果,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建议对印尼产品加征10%的附加关税。与此同时,另外54个被认定尚未建立相关进口禁令制度的经济体,则可能面临12.5%的附加关税。
此次调查涵盖美国60个主要贸易伙伴经济体,是美国总统·特朗普政府在部分既有关税政策受到国内司法挑战后,继续推进贸易关税政策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