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阿哈西尔:符合规定的企业退税申请将依法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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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ahasil Nazara
【本报讯】印尼财政部长苏阿哈西尔·纳扎拉(Suahasil Nazara)保证,企业依法享有的多缴税款退还(restitusi)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返还。
苏阿哈西尔周五(9月18日)在雅加达财政部举行的《2026年9月版国家收支预算绩效与事实(APBN KiTa)》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如果这是企业依法享有的权利,我们肯定会予以返还。”
他表示,印尼税务总局(DJP)一直按照现行税收机制及相关规定办理退税。
与此同时,他强调,财政部也在推动所有企业提高纳税遵从度,包括要求企业按照现行规定申请和使用退税机制。
“我已经向税务总局局长比莫·维查扬托(Bimo Wijayanto)提出要求,要做好退税管理,包括加强对退税管理措施的沟通。”他说。
此前,税务总局局长比莫·维查扬托表示,企业多缴税款的退还将采取审慎、有针对性且可控的方式进行。
比莫表示,目前部分企业的退税申请正在接受税务检查,而相关检查必须遵循既定的标准操作程序(SOP)。
“税务检查也有相应标准和SOP。当然,税务总局不能违反SOP。”他说。
比莫还表示,未来退税政策将按照新任财政部长苏阿哈西尔·纳扎拉的指示执行,同时也会根据国家发展融资需求及财政需求作出调整。
“我们也必须根据发展融资需求进行调整,同时管理预算赤字,确保国家收支预算(APBN)的结构保持稳健、健康、有韧性和可持续。”他说。
根据印尼税务总局官方网站的说明,退税主要适用于两种情况。
第一,退还本不应缴纳的税款。
即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但根据现行规定,该笔税款实际上并不需要缴纳。
第二,退还企业所得税(PPh)、增值税(PPN)和/或奢侈品销售税(PPnBM)的多缴部分。
当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高于依法应缴税额时,即可申请退还多缴部分。(a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