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政府明确不会在矿业领域实施总收入分成机制
-
2026年6月8日,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长巴赫利尔·拉哈达利亚(Bahlil Lahadalia)在雅加达史纳延国会大楼出席新闻发布会后接受媒体采访。
【本报讯】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长巴赫利尔·拉哈达利亚(Bahlil Lahadalia)表示,政府不会在矿产与煤炭行业引入总收入分成(Gross Split)机制,现行矿业监管政策将继续保持稳定。
巴赫利尔6月8日在雅加达国会大厦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述决定是依据总统普拉博沃·苏比安托的政策指示作出的。根据印尼现行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总收入分成机制仅适用于油气行业,不适用于矿产与煤炭领域。
他说:“根据现行法规以及总统指示,采用总收入分成模式的收益计算机制仅适用于油气行业,矿产与煤炭行业的监管制度不会发生任何变化。”
巴赫利尔强调,政府将继续维持现行矿产与煤炭行业管理框架。与油气行业实行总收入分成和成本回收(Cost Recovery)等合作机制不同,矿业领域并不存在类似的收益分配制度。
他表示,保持现有政策体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于维护法律确定性、增强投资者信心以及持续优化投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巴赫利尔说:“我有必要作出明确说明,现行制度不会发生变化。维护政策稳定性和监管确定性,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此前,巴赫利尔曾于2026年5月5日在雅加达总统府与总统普拉博沃举行会晤后表示,政府正在研究矿产与煤炭行业采矿许可制度优化方案。
他当时透露,双方讨论的重要议题之一是推进矿业许可制度改革,并研究进一步提高国家从自然资源开发中获取收益的政策路径。
巴赫利尔当时表示,政府希望借鉴油气行业成熟的合作模式经验,探索更加符合矿业发展需求的资源开发合作机制,从而提升国家收益水平。
他说:“我们正在研究参考油气行业的收益分配机制。当前印尼油气行业主要采用成本回收机制和总收入分成机制。未来政府将结合实际情况研究相关经验,探索与私营部门开展合作的创新模式。”
根据当时提出的设想,政府希望通过优化矿业治理体系,提高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并进一步提升国家财政收益。
巴赫利尔表示:“现行采矿特许经营制度将继续保留,但政府将不断优化资源开发管理机制,推动国家利益与企业利益实现更加合理平衡,并争取为国家创造更大收益。”(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