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 印尼税务总局数字经济税收达6.81万亿盾
-
【本报讯】截至2026年5月31日,印尼财政部税务总局(DJP)自数字经济领域征收税款累计达6.81万亿盾。
印尼财政部税务总局宣传、服务与公共关系主任Inge Diana Rismawanti周五(6月26日)在雅加达发布的书面声明中表示,电子商务增值税(PMSE增值税)仍是数字经济税收的最大来源。
具体来看,PMSE增值税收入为4.88万亿盾,加密货币税收为1744.6亿盾,金融科技(P2P网络借贷)税收为5743.8亿盾,政府采购信息系统(SIPP)税收为1.18万亿盾。
PMSE增值税方面,自2020年至2026年5月底累计入库40.55万亿盾,由271家已指定PMSE经营主体中的233家完成缴纳。
其中,2020年为7314亿盾,2021年为3.9万亿盾,2022年为5.51万亿盾,2023年为6.76万亿盾,2024年为8.44万亿盾,2025年为10.32万亿盾,2026年截至5月为4.88万亿盾。
2026年5月,税务总局新增指定7家PMSE增值税代征主体,分别为Strava, Inc.、Envato Pty Ltd、Envato Elements Pty Ltd、The Nielsen Norman Group, Inc.、Kling AI Pte. Ltd.、Law School Admission Council, Inc.以及PLAUD LLC。
Inge·戴安娜·里斯马万蒂表示:“这些企业业务覆盖健身服务、数字内容、教育及人工智能(AI)等多个数字经济领域,反映出随着数字商业模式不断发展,PMSE增值税征收范围也在持续扩大。”
与此同时,2022年至2026年5月,加密货币税收累计达到2.06万亿盾。
其中,2022年为2464.5亿盾,2023年为2208.3亿盾,2024年为6203.8亿盾,2025年为7967.3亿盾,2026年截至5月为1744.6亿盾。
上述加密货币税收包括交易所得第22条所得税(PPh Pasal 22)1.18万亿盾,以及国内增值税(PPN DN)8818.2亿盾。
此外,2022年至2026年5月,P2P网络借贷税收累计达4.98万亿盾。
其中,2022年为4463.9亿盾,2023年为1.11万亿盾,2024年为1.48万亿盾,2025年为1.37万亿盾,2026年截至5月为3743.8亿盾。
该领域税收主要包括三部分:国内纳税人(WPDN)及常设机构(BUT)贷款利息适用的第23条所得税(PPh Pasal 23)1.4万亿盾;境外纳税人(WPLN)贷款利息适用的第26条所得税(PPh Pasal 26)7279.1亿盾;以及国内增值税(PPN DN)2.85万亿盾。
另一方面,政府采购信息系统(SIPP)税收自2022年至2026年5月累计达5.26万亿盾。
其中,2022年为4023.8亿盾,2023年为1.12万亿盾,2024年为1.33万亿盾,2025年为1.25万亿盾,2026年截至5月为1.18万亿盾。
SIPP税收包括第22条所得税(PPh Pasal 22)3898.8亿盾,以及增值税4.87万亿盾。
综上,截至2026年5月31日,印尼数字经济领域累计税收已达52.85万亿盾。(a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