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部长表示 现代零售商不需销售30%中小微企业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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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部长布迪•桑托索解释了为什么不再要求现代零售商至少 30% 的商品必须来自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
【本报讯】贸易部长布迪·桑托索(Budi Santoso)表示,政府不再要求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产品在现代零售渠道占据30%的份额。政府目前正通过合作和提升竞争力来确保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产品进入零售市场。
布迪说,目前约有80%的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产品已在现代零售渠道销售。这一数据来自印尼零售企业家协会(APRINDO)。他表示,这充分体现了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产品的竞争力。
布迪于10月15日(周四)在丹格朗BSD印尼会展中心(ICE BSD)举行的第41届印尼贸易博览会(TEI)活动上表示:“此前,我们要求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产品在便利店的销售份额至少达到30%。这一最低要求是有规定的。但事实证明,这种做法并不可行,该规定已受到世贸组织和其他机构的质疑。”
布迪解释说,政府目前正依靠合作来确保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产品进入零售网络。布迪认为,这种模式要求中小微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才能进入零售市场。
他表示:“这种合作模式确实要求中小微企业付出努力。以前,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产品在现代零售渠道占据30%是强制性的。这意味着,不管他们愿不愿意,都必须进入市场,即使条件不够好,也必须履行义务。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在这个时代,我们必须竞争,但通过这种方式,我们80%的产品都能进入现代零售市场。”
此前,现代零售商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营业空间的义务,由2021年第23号关于购物中心和超市发展、规划和指导方针的贸易部长条例予以规定。
该法令第七条第七款规定:“根据法律规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营业空间和/或促销空间,以及/或推广国产品牌产品的义务,至少占购物中心面积的30%(百分之三十)。”
布迪强调说,这项规定实际上被视为贸易障碍。然而,布迪表示,政府不会重新限制中小微企业产品在现代零售渠道的销售。
他说:“当时,这是不允许的,它因为会阻碍贸易。现在没有(新的规定)。所以,我们继续推行各种活动模式。我们采用活动计划和合作模式。这些合作模式更加务实,能够赋能中小微企业,提升本地产品的竞争力,并与现代零售商合作。这就是我们正在做的。”(W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