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专家:上海大学社会学院教授 顾 骏
生命时报记者 虞 晔
 
如今,萌娃类账号成了各大视频、直播平台上的宠儿。在流量为王的互联网时代,儿童博主吸金能力强,这让一些家长把孩子当成了“摇钱树”,把自己变成了“啃小族”。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的最新研究报告显示,将孩子打造成网红来谋利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同时还披露了网红文化是如何造成“儿童剥削”等问题的。
 
为了流量用尽招数
国外很早就有“网红儿童”。过去几年,拥有大量网络粉丝的儿童,催化了8亿美元的广告产业。在美国视频网站“油管”上,著名网红儿童账号“瑞安的世界”拥有4170万订阅者,博主是现年11岁的瑞安·卡吉。早在2020年,瑞安就荣登《福布斯》收入最高的网红冠军宝座,其在2022年的收入近3000万美元,但一直面临定期制作内容的压力。如今,瑞安和他的家人一起经营着9个频道,除了英语频道外,他们还拥有西班牙语和日语频道。最初,瑞安只是一个单纯的孩子,但在利益的熏陶下,他过早地拥有了成年人的思维,知道如何使利益最大化。无论是玩具还是童装,瑞安都能迅速让产品销售出去,过于聪明成熟的他深谙人心,知道粉丝喜欢怎样的自己。美国媒体报道称,有了儿子这颗“摇钱树”,瑞安的父母生活得十分奢侈。
我国近年来也诞生了不少网红儿童。记者在某短视频平台搜索关键词“萌娃”,粉丝数在百万以上的账号就有25个,比如“朱两只吖”拥有3948万粉丝,发布了226个视频,点赞数基本都在200万左右,内容以两个小女孩和家人的互动为主,视频中会有广告植入,如京东家电、九阳豆浆机等。该账号还开设了店铺,共有175件商品,包括日用品、食品、保健品和电子产品等,其中一款泡菜售出82.2万份,奶粉售出35.1万份,玉米售出12.1万份,其他产品销量从几千份到几万份不等,账号盈利能力可观。名为“瑶一瑶小肉包”的账号,拥有1169.7万粉丝,发布的视频有疑似恶搞小孩的内容,比如狂揉孩子的脸、以孩子摔倒作为“笑点”,点赞和转发数都很高,但也有粉丝在评论区质疑家长的做法。该账号也开设了店铺,共有32件商品,其中乌梅干和鸡爪的销量分别高达397.9万份和304.6万份,盈利能力也不可小觑。
相较于上述视频账号,有些家长想将孩子打造成网红的心就显得急功近利了些。比如,有的家长喂婴儿喝酒或其他刺激性食物,拍摄他们的反应;欺骗孩子父母离婚了,拍摄孩子伤心无助的表情;将四五岁的女孩子包装成“美妆博主”,指挥其涂脂抹粉、推销各种彩妆产品;让孩子做吃播,年仅3岁的孩子却吃成了70斤的小胖子;甚至让孩子做出一些危险动作,以吸人眼球……这些让人大跌眼镜的视频或直播内容,在各大网络平台并不少见。家长以牺牲孩子正常的成长环境甚至身心健康为代价,赚得盆满钵满。
有业内人士告诉《生命时报》记者,博主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平台会给予点赞、转发和评论高的内容补贴;二是广告植入,综合考虑粉丝数、创作能力、单条视频的阅读量等因素,广告价格从几千元到几百万元不等;三是直播带货获得的坑位费和提成。千万粉丝级别的大博主,年入千万元的大有人在,巨额收益自然催生了越来越多急功近利的家长。
 
网红文化不利成长
炒作网红儿童,无底线谋取利益,名曰“晒娃”,实则“坑娃”。畸形的晒娃方式,不仅带坏了社会风气,还可能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报告显示,对于被推到镜头前的儿童,失去隐私、成为童工、被剥夺学习等机会,都是常见的风险。比如,一些儿童被带离教育体系,周而复始地“被迫营业”,与成人劳动权益受到全面保护不同,儿童劳作缺乏福祉或休息时间方面的规定。
在同龄人享受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一些网红儿童过早地说着成人的语言,模仿成人的举止,甚至成为成人的消费对象。这种迎合成人需求制造出的流水线式“卖萌产品”,正在透支孩子的纯真、偷走他们的童年。上海大学社会学院教授顾骏对《生命时报》记者说:“未成年人就应以学习和玩乐为主,而非工作,况且‘网红’工作本身就是高度成人化的,一方面会透支孩子的精力、体力,对处于发育期的身体造成损害;另一方面容易给孩子带来心理压力,不利心灵成长。通过流量快速变现还会误导孩子,使其认为靠搞笑、耍宝等就能轻松赚大钱,渐渐地就会心态浮躁、不愿上学,阻碍孩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整顿网络,保护未成年
针对这一现象,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监事长方燕建议,应规范未成年人网络直播现象,并定期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炒作网红儿童的账号,对未成年人的直播和视频活动进行集中整治。
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开设直播,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设直播账号的,平台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文化和旅游部也发布了相关意见,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行业。但方燕表示,目前在具体落实以及监管方面,仍存在一定漏洞,建议各平台加强对直播或视频内容的审查和监管力度。针对由成年人注册,但直播和视频内容均是未成年人的账号,要实时播控和跟踪管理其内容,严禁未成年人进行直播和发布短影音作品。
“啃娃”不可取,“晒娃”应有度。顾骏表示,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以及极低的犯错成本下,一些人会丧失道德底线。“这条底线亟需法律来划清。”顾骏建议,政府部门应制定详细的评估和追责制度,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并定期开展专项行动,对未成年人的直播和视频活动进行集中整治,形成部门联动、宣传引导、加强惩治的全方位治理格局;明确网络平台的监管责任,必要时要求相关责任主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让违规平台和账号拥有者付出巨额经济代价,这样才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