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金融服务管理局(OJK)强调银行在实施反欺诈政策体系方面的重要性。这是因为银行业很容易出现欺诈行为。
自 2024年10月31日起,商业银行将必须根据有关反欺诈政策策略的规定的2024年第12号金融服务管理局条例(简称 POJK SAF LJK),报告反欺诈策略。 
该规定是对之前反欺诈规定的完善,即第39/POJK.03/2019号OJK条例,关于商业银行实施反欺诈策略。 
OJK 银行监管执行主任Dian Ediana Rae周一(30/9)说:“这是 OJK 关于实施反欺诈策略的规定的整合,这些策略已在多个金融服务部门实施,并将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金融服务部门”。 
Dian 表示,2024年第12号金融服务管理局条例的安排考虑到了在私营企业中实施反贿赂管理系统 (SMAP) 的紧迫性。此前,该系统已在多项政府法规中进行规范,包括2016年第 13 号最高法院法规,关于处理公司刑事案件的规定程序以及2021年7月23日关于与金融服务业相关的满意度控制的2021年第19号肃贪委员会通函 (SE KPK)。 
Dian说:“2024年第12号金融服务管理局条例旨在通过加强金融服务机构(LJK)的内部控制体系来最大限度地减少欺诈的发生,这也是对金融服务机构实施风险管理的一种支持”。 
此外,Dian 解释说,该条例还规定金融服务机构在实施反欺诈策略时必须具备的几项内容。其中包括准备和提交反欺诈战略政策以及报告欺诈事件和逾期提交罚款的义务,这些政策将根据金融服务机构业务活动的复杂性进行调整。 
然后,实施欺诈检测系统的义务伴随着对相关内部和外部各方的更多了解,并得到实施适当风险管理的支持。 
以及有义务设立一个工作单位或职能部门负责实施适合金融服务机构业务活动复杂性的反欺诈策略。 
Dian说:“对于银行向OJK提交的报告,银行需要每六个月一次(上半年和下半年)提交一份反欺诈策略报告,并在欺诈事件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有重大影响的欺诈事件报告”。(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