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政府通过2024年第79号财政部长条例(PMK 79/2024)已颁布有关联合运营(KSO)计划税务处理的完整规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咨询、服务和公共关系主任Dwi Astuti周二(11月6日)在雅加达解释说,准备该条例的原因是,对于 KSO 形式的合营安排的税务处理,目前尚无全面的监管规定。 
她说:“到目前为止,有关 KSO 的税收法规遍布各种合法产品”。 
其中一项规定在 2022 年第 44 号政府条例 (PP 44/2022) 中,涉及对商品和服务征收增值税 (VAT) 以及对奢侈品征收销售税 (PPnBM)。 
同时,第Per-PER-04/PJ/2020号税号总局条例中还规定了关于纳税人识别号、电子证书、应税企业家确认管理技术细则。 
她还说:“颁布该财政部长条例的目的是为了为KSO提供法律确定性、易于管理以及实施权利和履行增值税或奢侈品征收销售税义务以及所得税的简单性。” 
根据该财政部长条例的规定,如果KSO合作协议或合作实施符合标准,KSO需要注册为企业纳税人,获得纳税人识别号(NPWP)。 
第一个标准是 KSO 交付商品和/或服务。然后,KSO 代表 KSO 接收或赚取收入和/或 KSO 向其他方产生成本或支付收入。 
除此之外,如果 KSO 超过小型企业家限制和/或一名或多名成员已被确认为应税企业家,则还需要报告其业务以被确认为应税企业家。 
如果 KSO 合作协议或合作实施不符合这些标准,则 KSO 无需注册即可获得纳税人识别号,也无需报告其业务以确认为应税企业家。 
KSO 的纳税义务由每个 KSO 成员履行。为此,Dwi 呼吁属于 KSO 成员的企业家遵循这一 财政部长条例。(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