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政府将给予企业至2026年10月的过渡期,以完成相关产品的清真认证。强制性清真认证适用于食品、饮料、药品、化妆品以及部分化工类产品等。过渡期结束后,未取得清真认证的产品将依法不得继续上市销售。
 
印尼清真产品保障机构(BPJPH)负责人艾哈迈德·海卡尔·哈桑(Ahmad Haikal Hasan)11月17日在雅加达印尼工商会大厦举行的印尼工商会(Kadin)社会事务全国协调会议上发表声明时表示,未完成清真认证的产品将面临分级处罚。
 
“若产品未附任何标签,即属违规,将接受书面警告,必要时可采取撤销许可或责令下架等措施。通过明确而严格的规范,我们能够确保市场监管具有可执行性和威慑力,” 哈桑说。
 
他强调,如企业生产销售的确为非清真产品,也必须明确标注,不得出现既无清真标签、亦无非清真标签的情形。
 
“凡进入印尼、在印尼销售或分销的产品均需遵守清真认证制度。若产品本身并非清真,可标示‘非清真’,供消费者选择。但若完全无任何标识,则构成违反规定,” 他指出。
 
印尼清真产品交易规模仍落后于中国和巴西
 
哈桑表示,清真认证制度虽已跨越多个政府时期并得到法律确立,但长期以来实际执行力度不足,使清真产业发展未达预期。
 
他说,尽管印尼拥有超过3亿人口,其中大部分为穆斯林,但清真产业规模与部分国家相比仍显不足。
 
“中国的清真产品交易额已达218亿美元;巴西超过200亿美元。相比之下,我们仍有不小差距,” 哈桑称。
 
按照《2024年第42号政府条例》第160条和第161条的规定,印尼已对清真认证实行分阶段强制化。
 
规定指出,微型和小型企业生产的食品、饮料、屠宰产品及屠宰服务,需在 2019年10月17日至2026年10月17日 期间完成清真认证;其他产品类别的义务要求则在第161条中作进一步说明。
 
须获得清真认证的产品范围包括:与食品、饮料、药品、化妆品相关的商品及服务;化学产品、生物制品、基因工程产品;以及社会广泛使用的生活用品。(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