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印尼国会第三委员会就《资产没收法案》与肃贪委员会(KPK)前领导人埃里·里亚纳举行公开听证会(RDPU)。埃里指出,目前资产追查尚未做到最大化。
周一(9月21日),会议在雅加达印尼国会第三委员会会议室举行。埃里一开始表示,印尼资产追回框架实际上已经有很多。
埃里说:“总体而言,印尼资产追回的法律框架实际上已有相当多涵盖资产追回的规则,或者至少已有可用于没收犯罪所得的法律工具。”
但他认为,问题在于人们对腐败犯罪所得和国家财政损失存在不正确的看法。一直以来,他认为反腐败只聚焦于将资金归还给国家财政。
他说:“长期以来,腐败被视为损害国家财政的行为。因此,反腐败的重点似乎就成了如何追回国家财政损失。”
然而,腐败实际上是以非法方式为自己牟取利益。如果出现国家损失,那也是其腐败行为的结果。
他说:“腐败行为人的目的并不是损害国家或国家财政,损失只是其行为的附带结果。”
由于这种误解,他表示执法者不再专注于查找犯罪所得,而是查找国家损失的数额。因此,对腐败分子资产的追查就变得薄弱。
他说:“这种误解除了导致政策被刑事化,还使执法重点不再是查找犯罪所得(proceeds of crime),而是查找国家财政损失有多大。这影响了犯罪所得资产追查技术的弱化。”
他补充说:“仿佛只要查找并计算国家财政损失的数额就够了,为此执法只需依赖审计人员,无论是最高审计署(BPK)还是财政与发展监督局(BPKP)。”(cx)